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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赴华提供有关便利的通知
2021-03-17 00:34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315日起,中国驻几内亚比绍使馆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二、因家庭团聚、赡养、探亲、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紧急人道主义需要华的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按相应类别签证的申请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请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中国驻几内亚比绍使馆

   2021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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